物委会2011评选表彰方案
2011/8/12 17:13来源:中国公交物资网【字体:↑大 ↓小】
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物资工作委员会关于
2011年度推荐评选表彰先进的方案
在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的领导下,物资工作委员会各会员单位自觉履行会员责任和义务,为实现物资工作委员会的服务宗旨和发展壮大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,为中国汽车零部件产品技术质量水平,为公交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出了不懈的努力。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会员单位的积极性,努力实现委员会的工作目标,物资工作委员会决定开展2011年度推荐评选表彰活动。为确保2011年度推荐评选工作高效快捷公正透明,特制定本方案:
一、表彰先进单位、推荐产品数量
1、先进公交会员单位:10个
2、优秀汽车零部件企业会员单位:10个
3、推荐品牌:2个
4、环保节能推荐产品:2个
5、产品创新奖:1个
6、优秀通讯员:8名(由《城市公交物流》杂志推荐评选)
二、推荐评选办法程序
1、本次推荐评选活动于8月1日到8月31日进行,采用网上投票和传真投票两种方式进行。物资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将被推荐会员名单、推荐评选条件、推荐评选表上传至《中国公交物资网》。
2、各会员单位可在中国公交物资网上查看信息,根据推荐评选要求及本单位推荐意向,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进行投票。也可以通过中国公交物资网下载推荐评选表,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推荐评选表电传至秘书处(联系人:曹贤珍;电话:027-86836762;传真:027-86825265)。
3、无论是电传还是网上投票,每个单位只计票一次,物资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按被推荐评选单位得票多少顺序,将投票结果提交主任会审核批准。
三、推荐评选标准
(一)“先进公交会员单位”评选标准
1、必须是中国城市公交协会物资工作委员会会员单位;
2、积极参加物资工作委员会组织的会议、培训、经验交流、《城市公交物流》宣传投稿等各项活动,;
3、积极参与中国公交物资网网上采购、交易、调剂,联合采购招投标等活动;
4、按时缴纳会费,积极履行会员单位权利义务。
(二)“优秀供方”评选标准
1、必须是中国城市公交协会物资工作委员会的会员单位;
2、企业的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(部颁)标准,产品售后服务、企业信誉良好;
3、积极支持、参加中国公交物资网站建设,按中国公交物资网站要求,提交产品信息,积极参与网上交易,联合采购招投标、参加产品会展等活动;
4、按时缴纳会费,积极履行会员单位权利义务。
(三)“推荐品牌”评选标准
1、必须是中国城市公交协会物资工作委员会的会员单位;
2、中国城市公交协会物资工作委员会授予过年度“优秀供方”称号;
3、产品必须有10家以上公交会员单位使用;
4、性价比为全国同行业配件生产厂家最优;
5、根据“优秀供方”和“推荐品牌”两年时效期的规定,2010年度产生的“优秀汽车零部件企业会员单位”和“推荐品牌”企业具备评选资格。
(四)“环保节能推荐产品”评选标准
1、必须是中国城市公交协会物资工作委员会会员单位;
2、必须具备国家或者省、市、自治区相关部门的环保节能产品认证资质;
3、必须在物资工作委员会有10家以上的城市公交企业长期使用;
4、积极参与在中国公交物资网上进行交易,以及物资工作委员会组织的产品会展、联合招投标等活动。
(五)“创新产品奖”评选标准
1、必须是中国城市公交协会物资工作委员会会员单位;
2、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在结构、使用条件、产品性能等方面有较明显的创新。
3、该产品要有试验,在试验单位取得一定效果。
4、该产品在公交节能环保、提高安全性能,提高使用者的效率等方面有突出和长远的意义。
5、积极参与在中国公交物资网上进行交易,以及物资工作委员会组织的产品会展、联合招投标等活动。
四、推荐评选时间及说明
1、本次推荐评选活动投票统计汇总工作将由物资工作委员会秘书处于2011年9月5日完成。
2、本次评选活动结果将上报物资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,9月14日在2011年中国公交协会物资工作委员会年会、首届中国(武汉)国际客车零部件暨保修机具设备展览会上公布评选结果和颁奖
3、非公交会员单位有意愿参加评选的,请按照程序在中国公交物资网上下载申请表格,办理入会手续,方可参加投票评选。
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物资工作委员会
二O一一年八月




